[苏州城事] 苏州市疫情防控第20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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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6 17: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苏州市疫情防控第20号通告

10月25日24时,新疆喀什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报:喀什地区疏附县站敏乡、托克扎克镇、吾库萨克镇、萨依巴格乡疫情风险等级定为高风险,疏附县其他乡镇疫情风险等级定为中风险。
为加强离新疆喀什地区来苏返苏人员的健康管理,切实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现提出如下防控措施:
一、落实市民自主申报和社区排查工作。10月10日以来,到过喀什地区(含旅途中转)来苏返苏的所有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及单位报备,主动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工作。各地对以上人员加强排查,规范做好后续医学管理工作。
二、即日起,喀什低风险地区来苏返苏人员,应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接受社区、单位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如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及时接受核酸检测,并在指定场所隔离等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有序流动;喀什中高风险地区来苏返苏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社区和单位报告,主动配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地区。如需前往应做好个人防护,返苏后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和单位报告,按照我市防控规定执行。
四、广大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出入人员密集场所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出入车站、码头、公共场所等应积极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码查验。
五、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0月26日

苏州市97家核酸检测采样服务点
(截至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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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及各市(区)
疫情防控指挥机构联系电话

苏州市:0512-68358939
张家港市:0512-5898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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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苏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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