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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2 12: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
苏州市医保局发布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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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参保条件的参保人员于申报期内通过代办单位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后,可享受2023年度(2023年1月至12月)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对象

01、本市市区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在册的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儿童。

02、在本市市区各类高等院校中的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和非在职研究生、高职高专学生、技校与职校的大专段学生。

03、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不在校少年儿童和婴幼儿,以及父母为本市户籍,在苏州市以外学校读书且未在学籍地参保的学生、大学生;取得积分入医资格的非本市户籍未入学的0-7周岁的流动人口子女。

04、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未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居民(简称老年居民);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成年居民(简称其他居民)。

05、在我市居住且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2023年度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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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修订稿)》(苏府规字〔2017〕6号)文件规定,以下非就业居民按规定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时享受保费补助,个人免缴医疗保险费,其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助:低保人员、低保边缘人员、特困供养人员、临救大病人员、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参核退役人员、建档立卡人员、特困职工、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等。

参保登记地点

本市市区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在册的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儿童,在本市市区各类高等院校中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非在职研究生、高职高专学生、技校与职校的大专段学生,其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代办单位为学籍所在学校(托幼机构)。

取得积分入医资格的非本市户籍未入学的0-7周岁的流动人口子女,由父母携带居住证、积分入医准入卡、子女有效身份证件至居住地社区工作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社区居民,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至所在地社区工作机构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其中,父母为本市户籍,在苏州市以外学校读书且未在学籍地参保的学生、大学生,在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需额外提供入学(就读)相关材料。

缴费方式

01、由学籍所在学校(幼托机构)代办参保登记手续的,按照代办单位确定的方式缴费。

02、经办银行柜面缴费

在社区办理了2023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人员可直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在江苏银行、苏州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的营业网点柜面办理缴费。

03、线上缴费

“江苏税务”APP—“社保费缴费办理(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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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电子凭证

目前我市已开通医保电子凭证扫码结算功能,我市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支付宝、微信、苏周到以及授权银行等APP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后可在支持的定点医疗机构扫码实现与实体卡相同的医保结算功能,全大市通用,免带卡、免接触,更方便、更安全。

咨询渠道

如需进一步了解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医保待遇等信息,可拨打12345、12393咨询。

如需进一步了解居民医疗保险征缴方面的信息,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

来源:苏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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