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居住证办理常见疑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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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5 16: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分为哪几种
目前,苏州是以拟在居住地居住时间半年为界线设置两种居住证:短期居住证与居住证。对拟居住半年以下的发放短期居住证;对拟居住半年以上的发放居住证。

2、哪些人要领
年满十六周岁,拟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应当申领居住证;拟在居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至半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应当申领短期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根据自己实际需要按规定申领短期居住证、居住证。对于本市户籍跨市区与县级市及县级市之间的人员不再要求申办居住证。
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不申领居住证。

3、在哪里办理
为方便流动人口申办居住证,我市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综治工作中心、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和集宿区等,共设立了1261个居住证受理点。大多数的居住证受理点都设在社区、村委会内的警务室中,流动人口也可以通过苏州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查询自己居住地所属的受理点。

4、交哪些材料
申领短期居住证的人员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住房租赁合同或单位租房证明)。不满49周岁的已婚女性应当提供《婚育证明》或《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
申领居住证的人员除了提供以上材料,还应提供将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本人姓名的房产证、半年以上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5、为啥每年都要签注
每年签注一次可以证明持证人在居住地是否连续居住,确保居住信息准确、完整,实现居住证长效延续性管理。尤其是一些社会福利待遇与居住年限挂钩的,需要通过每年签注来证实其居住行为的延续性。
逾期不办理签注或者不如实提供签注信息的,自动中止其居住证使用功能。居住证中止使用功能后,仍需要在苏州继续居住的,应当按照规定申请重新启用原居住证,连续居住时间从重新启用之日起计算。

6、签注手续如何办理
来苏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后,在一年时间届满前一个月内,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原居住证和现居住地居住证明材料(租房合同、房产证等),前往现居住地居住证受理点办理签注手续。

7、如何变更居住地址
流动人口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更换居住地址后,应当在十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原居住证和现居住地居住证明材料(租房合同、房产证等),前往现居住地居住证受理点办理居住地址变更手续。居住证不用更换,仅在卡内芯片中变更居住地址。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只反映首次领证地址。

8、要不要收费
申领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签注不收取费用。居住证遗失、损坏或者居住证主要信息发生变更影响使用功能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及时申请补领或者换领。补领或者换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工本费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9、申领后多久能拿到证
按照规定,居住证制作周期为30个工作日。但是,随着居住证在社会面的广泛使用,流动人口申办居住证的积极性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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