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房子不能出租?”“卧室和客厅能不能隔断出租?”“车库能不能出租住人?”“出租房屋每间房间能住几个人?”“一套房子最多能出租给几个人住?”“出租房屋能不能装防盗窗?要不要配灭火器?”“电动车不能停在哪些地方?不能在哪些地方充电?”这些最容易存在的安全隐患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从5月1日起将会有更加明确的答案了。 历时一年多,由苏州市公安局牵头起草制定的《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在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实行了10年之久的《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将同时废止。 《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作为苏州市地方性法规将取代作为政府规章的《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成为我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全新的法律依据。 据了解,《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共五章三十一条,借鉴了“331”专项整治行动的顶层设计,吸收了“331”专项整治行动的经验做法,对出租房屋的租赁管理、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和法律责任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居委会村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房产经纪机构在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中要做些什么、怎么做,也都有了更加明确的要求。 警方表示,《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的颁布施行,将进一步推动我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的常态长效化治理,翻开我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依法治理的新篇章!
文章来源:引力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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