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事] 即日起,有序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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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4 09: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苏省民政厅近期对当前养老服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出调整,在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要求,江苏即日起,稳步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恢复正常运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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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养老机构探视活动
养老机构继续实行预约探视制度,对入院探视人员,严格个人信息登记、体温检测,以及“苏康码”、行程卡等信息核验。省外低风险地区探视人员,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探视活动应按照养老机构设置的探视路线,在指定区域进行,探视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脚消毒及个人防护,原则上不得进入老年人生活区域,不接受探视人员留宿照料。转交老年人物品需严格入院前消毒。
对长期卧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确需“床边”探视的,养老机构应事先做好必要性、安全性评估。探视人员无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第6条所列禁止进入情形的,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照规定探视路线,可进入老年人住养房间探视。探视活动结束后,养老机构应及时做好环境消毒和通风。

分批有序接收老年人返院
对春节期间返家过节老年人,养老机构要根据老年人返院时间,提前做好必要准备措施,分批有序接收老年人返院。一个月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返院、新入院老年人,经体温检测,“苏康码”、行程卡等信息核验,且无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第6条所列禁止进入情形的,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可进入生活区;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返院、新入院老年人,经核酸检测、在院内单间居住7天后无异常方可进入生活区。
临时外出老年人,需向养老机构提出申请,说明去处和理由,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返院后,如实报告外出活动轨迹,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与其他老年人密切接触。养老机构应加强对临时外出老年人返院后的健康监测和医学观察。
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养老机构,外送物品入院前需严格做好包装消毒。养老机构应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等生活物资,检查检验检疫情况,做好包装消毒;在清洗加工冷冻、冷藏食品前,做好灭菌消毒及工作人员个人防护;避免采购进口物资,确需采购的,要严格做好消毒并登记原产地信息。

有序恢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江苏各地可根据老年人需求,逐步恢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助餐点、街道日间照料中心正常服务。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坚持每日早晚测量体温,老年人活动场所定期通风和环境消毒。严格出入管理,进入活动场所需做好体温检测,“苏康码”、行程卡等信息核验,全程佩戴口罩。提供堂食服务的,要合理安排就餐空间,鼓励采取预订送餐、预约就餐、错时就餐等多种形式,避免出现人员聚集。

来源:紫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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