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使用新能源车咋就这么难?! ——张家港金厦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百般阻挠业主使用新能源车 我是张家港阳光锦程花园的一位业主。为了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为国家节能减排作自己的贡献,提前淘汰燃油车,已购入小鹏新能源汽车。当我兴冲冲地去申请安装充电桩时,却遭到金厦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的百般刁难,无理阻挠。 该公司不顾国家提倡、发展新能源车,鼓励老百姓使用新能源车的各项规定,而方便百姓使用新能源车,竞擅自设置种种阻挠使用的前置条件:要求业主必须征得5位相邻车位业主的同意,安装喷淋及监控系统等。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在自己具有独立产权的车位里,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充电桩无须其他部门和个人同意,更不需要取得所谓同意的书面材料。再说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充电桩使用的是电源,怎么能用喷淋装置来防止火灾?种种阻挠业主使用的设置规定,其目的就一个,就是阻挠业主使用新能源车。 目前,我国环境污染很严重,节能减排的任务很繁重,每个公民和每家企业都应该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身体力行投入到节能减排中去。而张家港金厦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公司却背道而驰,不但不支持业主的正当行为,反而以多种手段百般阻挠,该公司到底意欲何为?请上级部门和领导高度关注此事,尽快纠正其错误行为,让业主轻松使用新能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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