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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维护旅游场所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严禁损坏、挪用和遮挡旅游场所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乘车需注意:
驾驶或乘坐交通工具旅游时,不要违规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一旦发生火灾,寻找最近的门窗第一时间逃生,或用安全锤、坚硬物品击破窗户玻璃及时逃生。
住宿需注意:
宾馆住宿时,应了解火灾逃生路线图,熟知安全出口的方位,正确选择逃生路线;
应熟悉防毒面具、应急逃生包、简易灭火器等使用方法;
不要再床上吸烟 ,不乱扔烟头。
景区需注意:
禁止违规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旅游景区,严禁在旅游景区违规动用明火和吸烟,防止不良习惯引发火灾。
行业部门需注意:
旅游景区经营管理单位、星级饭店要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旅游景区经营管理单位、星级饭店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员;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对电器线路、燃气管道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对进入本场所的游客开展消防安全提示。
旅游景区经营管理单位、星级饭店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四个能力”,教育员工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
旅游景区经营管理单位、星级饭店,应按照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确保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一旦发生火灾,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置,有效扑救初起火灾。文章来源:苏州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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