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事] 子女不孝,九旬老伯卖房住进养老院,他还换了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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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6 12:5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子女不孝,不能等到生病住院连个签字的人都没有……”近日,在苏州市吴中公证处,90岁的王老伯(化名)希望通过办理“意定公证”,让养老院一名工作人员成为自己的监护人。

很多人的传统观念中是靠养儿来防老。但一些老人没有子女,或者因为特殊原因,找不到亲属为自己养老,他们的晚年生活由谁来照顾?生活中碰到问题了,谁替他们来当家作主拿主意?

如今,像王老伯这样办理“意定监护”的老人开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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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不孝,九旬老伯换了监护人

苏州市吴中公证处主任许健介绍,所谓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实际工作中,目前办理意定监护的老人正在增多。”许健介绍,此前他们接到一位90岁退休工程师的委托,老人称子女不孝,只想着他的退休金却不肯养老,他一气之下变卖了名下的房产搬进了养老院。

在养老院,工作人员无微不至的关怀,让他重新感受到了家的温暖。老伯找到公证处,办理一份意定监护公证,指定养老院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自己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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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定监护人不一定有继承权

如果老年人换了监护人,新的监护人有什么职责?老人由谁来赡养?对此,上海小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芳琴解释,根据《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监护人的职责只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换句话说,监护人并不是赡养义务人,子女不能因为长辈意定监护就不履行赡养义务。

那么老人的财产由监护人继承吗?吴中公证处主任许健说,监护和继承是两码事。老年人指定不是子女的人做监护人,不影响子女继承房产。他以文中退休的九旬工程师为例,老人与养老院签订了意定监护的协议,不等于剥夺了子女的遗产继承权。如果要把遗产赠与养老院,他还必须签订一份遗嘱公正书,才能剥夺子女遗产继承权。

老龄化加剧,办理意定监护要趁早

养老不必再靠子女了!老人和子女怎么看?对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会带来怎样的冲击?

此前,名城苏州网报道了八旬贾老伯立遗嘱将百万房产赠保姆一事,引起社会极大关注。记者从办理该遗嘱的中华遗嘱库苏州吴中公益预约服务中心了解到,目前遗嘱内容没有变化,老人也将《遗嘱证》取走。子女也由最初的不理解,到现在也慢慢缓和了。

住在竹辉路一家养老机构的潘老伯对贾老伯很理解,他说,我的财产我做主,如果子女靠不住,为什么要由他们做我的监护人、继承人?他认为意定监护对子女来说是个好事情,能警醒子女尽孝,如果子女不孝,我就换监护人,变更继承人。

家住工业园区的王女士对“意定监护”表示理解,她说,如果自己没有时间照顾父母,不反对老人更换意定监护人,也能接受父母给监护人一定的报酬。“现在独生子女,养儿防老靠不住,儿女不孝太多了,老人伤心、寒心的也很多,还有两地生活的,也照顾不了,她认为 “意定监护人”这个需求会越来越多。

目前,苏州老龄化加剧,独居老人增多,他们的养老、医疗等问题愈加受到社会关注。公证处工作人员提醒,有办理意定监护公证需要的老人,要趁自己尚未失能失智的时候及时办理。文章来源:名城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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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2 20:21: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挺好的,社会的进步,以后不结婚的更多,韭菜少了,国家你拿什么割?哈哈,天朝要进步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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