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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上午,备受关注的上海首例“咸猪手”入刑案在静安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
不公开庭审则是因为两名被害人之一是未成年人,涉及个人隐私。据悉,此案是上海轨道交通领域首例“咸猪手”入刑的案件。
图源:@央视新闻
人们期待已久的“咸猪手”入刑, 终于成为了现实!
事件还原:
男子地铁上“袭胸”2人,其中1位未成年
据央视新闻,案件发生在今年7月1日的晚高峰,王某某在上海轨道交通八号线列车车厢内,紧贴在一名未成年女孩旁坐下,左手搭在自己右臂并持续触摸女孩胸部。
图源:看看新闻
女孩挪动身体躲避,王某某纠缠不已,仍不断伸出“咸猪手”。
接着,王某某又以同样方法“袭胸”另一名女子,被女子察觉并质问。王某某在逃跑途中,被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
图源:看看新闻
本案为何入刑?
据悉,近年来上海市公共交通领域的性骚扰案件基本都作行政处罚,没有刑事判决的先例,这也导致了行为人反复多次作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利用地铁车厢相对拥挤、不易察觉、较难避让的客观条件,及被害女性当众羞于反抗的心理特点,违背妇女意愿,先后对两名女性强行实施摸胸等猥亵行为,且其中一名为未成年女性,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
王某某的行为不仅侵害被害人人身权利,也在一定程度上扰乱轨道交通的正常秩序,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被告人王某某作出有期徒刑6个月的判决。
图源: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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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新浪微博网友评论
法院也表示,希望通过这起案件能够对有类似行为的行为人起到震慑的作用。同时也希望广大女性同胞在遇到不法侵害的时候,能够勇敢站出来。
如果在公共交通遭遇“咸猪手”, 应及时大声呼救, 一方面可以震慑制止“咸猪手”, 另一方面可以得到他人帮助, 及时将其抓获,避免其再度下手, 同时拨打110报警! 文章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看看新闻、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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