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事] 深恶痛绝的“咸猪手”入刑 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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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8 10:5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15日上午,备受关注的上海首例“咸猪手”入刑案在静安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
不公开庭审则是因为两名被害人之一是未成年人,涉及个人隐私。据悉,此案是上海轨道交通领域首例“咸猪手”入刑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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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央视新闻

人们期待已久的“咸猪手”入刑,
终于成为了现实!

事件还原:

男子地铁上“袭胸”2人,其中1位未成年

据央视新闻,案件发生在今年7月1日的晚高峰,王某某在上海轨道交通八号线列车车厢内,紧贴在一名未成年女孩旁坐下,左手搭在自己右臂并持续触摸女孩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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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看看新闻

女孩挪动身体躲避,王某某纠缠不已,仍不断伸出“咸猪手”。

接着,王某某又以同样方法“袭胸”另一名女子,被女子察觉并质问。王某某在逃跑途中,被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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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看看新闻

本案为何入刑?

据悉,近年来上海市公共交通领域的性骚扰案件基本都作行政处罚,没有刑事判决的先例,这也导致了行为人反复多次作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利用地铁车厢相对拥挤、不易察觉、较难避让的客观条件,及被害女性当众羞于反抗的心理特点,违背妇女意愿,先后对两名女性强行实施摸胸等猥亵行为,且其中一名为未成年女性,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

王某某的行为不仅侵害被害人人身权利,也在一定程度上扰乱轨道交通的正常秩序,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被告人王某某作出有期徒刑6个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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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网友:建议全国推广!

消息一经报道,立刻引来网友们的叫好,纷纷表示大快人心,建议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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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新浪微博网友评论

法院也表示,希望通过这起案件能够对有类似行为的行为人起到震慑的作用。同时也希望广大女性同胞在遇到不法侵害的时候,能够勇敢站出来。

如果在公共交通遭遇“咸猪手”,
应及时大声呼救,
一方面可以震慑制止“咸猪手”,
另一方面可以得到他人帮助,
及时将其抓获,避免其再度下手,
同时拨打110报警!
文章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看看新闻、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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