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事] 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高新区有房东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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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3 10:2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高新区的各位房东注意啦!

如果你有正在出租的房屋
请一定要对承租人的信息进行
实名登记!!!
若不按规定进行登记
将会被依法处罚哦!

2020年2月14日,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水雅苑2位租户因拒绝配合社区和网格员信息核实工作,两人偷偷翻越围墙进入小区,被人发现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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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核查,二人均没有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在联系房东后得知,二人分别是来自苏北的陶某和安徽的王某,其二人未主动向公安机关自主申报,房东也没有提醒过二人要进行自主申报。社区民警向该二人宣传《浒墅关出租房业主承诺书》有关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房东与租户处以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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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派出所,为了更好地做实防疫举措,社区警组连夜商讨,根据辖区实际,制作《出租房业主承诺书》落实细则概况,要求房东如实填报所有承租人身份信息,劝阻重点地区人员返回租住,期间每日上报租客体温,如发现发热(37.3度以上)、咳嗽等症状,立即联系所在社区(村)卫生防疫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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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流动人口统计,房东是最主要环节,只有明确了房东的责任,才能对租客人员数据进行及时更新完善,才能做到群防群治。”“房东责任制”试点小区阳山花苑社区民警王建军表示。他始终立足“早宣传”、“细摸排”、“明底数”,对租户进行地毯式覆盖排查和宣传,在阻断疫情途径上把握主动权,提高排查效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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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群防群治,提升群众社会责任感是疫情防控的有效措施。高新区警方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积极借助法律手段,严格规范执法,进一步压实出租群体的治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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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以来,各基层派出所在采集来苏人员信息时,同步核查出租人履行登记申报的治安责任情况,对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行为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进行处罚,截止目前,共处罚225人,并在各房东、二房东、中介微信、QQ群内开展法制宣传,以案释法,进一步提升群体自主申报意识,提升疫情期间流入人员的掌控度。


看到这里
肯定有小伙伴会问
高新区居民该如何自主申报防疫信息?
房东又该如何申报承租人信息?
……

还不快往下看!!!

高新区居民防疫信息申报操作指南

     根据苏州高新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居住在高新区的全体居民(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通过微信扫描苏州高新区新市民事务中心“自主申报”二维码,或关注苏州高新区新市民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对自己的家庭情况和防疫情况进行自主申报。

途径一:

一、关注“苏州高新区新市民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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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公众号底部点击“便民服务”,在跳转出页面中选择自己需要申报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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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请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得隐瞒谎报真实情况,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人员和单位,将一律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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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二:

使用微信“扫一扫”,扫描“自主申报”二维码。注:非苏州户籍的新市民(流动人口)需先关注“苏州高新区新市民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才能及时查收对申报居住登记的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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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
请各位房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主动申报出租房、承租人等相关信息


来源:高新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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