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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在华为石路门店修理手机,后来使用中发现手机有严重问题,门店同意重新处理,同时承诺充电宝作为手机修理事故补偿。被我发现充电宝是空头支票后,我提出拷贝笔记本资料代替充电宝作为补偿。送修前,将笔记本的具体情况跟华为说的十分清楚,笔记本需重装系统,这个我会,但重装前需要拷贝资料,因为c盘有少许坏道,需要专业版的软件才能拷贝。华为是在了解相关情况下同意处理的。说好了,如果拷贝成功,充电宝就不要了。拷贝不了,笔记本原样归还,补偿充电宝。可我拿到的笔记本连硬盘都看不见了。投诉后,市监分局回复说华为愿意赔偿充电宝。可后来华为又以手机已经修复和我投诉华为门店为由拒绝履行赔偿。
这几日华为高级客户经理回复拒绝承认笔记本修坏,拒绝履行承诺是华为内部决定。同时,华为拒绝市监分局的调解。
请问1.作为消费者如何维权?2.关于充电宝,华为拒绝履行承诺,是否违法?(修理手机是免费的,但赔偿承诺是针对修理事故,事故已发生,这是既定事实,法律是否支持华为履行承诺?)3.关于笔记本,华为先后给出不同说法拒绝承认,最后统一口径说,只是打开看了下,并未拷贝和修理。说有门店监控为证。请问,因华为是在了解笔记本硬盘有坏道的情况下同意处理,且并未告知有丢失照片和资料的风险。现在出现硬盘不可见,资料丢失,我是否可以要求华为赔偿笔记本和资料的损失?(硬盘有少许坏道,可以重装系统正常使用的,到现在硬盘不见了,笔记本就彻底坏了。而华为所谓的门店监控也需要做鉴定,是否完整,是否可以清清晰识别修理人员的操作等,另外,当初是华为派人来取走笔记本的,从交货的地方到门店还有1小时左右车程。)
附件照片是送出笔记本前后的对比,送出前在pe系统可以看到c盘资料,只是需要专业版软件才能拷贝,送回的笔记本,啥都没有了,硬盘都看不见了!
还有市监分局的回复,表示充电宝是赔偿给我的,可后来又反悔不给了!
还有一张截图证明送修前,笔记本情况如实告知华为,华为是在了解清楚笔记本的情况下,同意处理的。但却没有告知会有数据丢失的风险。
因华为态度十分强硬,市监分局前后被骗,连合理解释也没有。所以如果开庭,请律师指点以上涉及哪些法律条款和相关内容。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维权?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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