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入学“一次办”,实施方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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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5 16: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
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联合印发
《苏州市入学“一件事”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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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提出
将群众“入学事”“多部门”“多次办”
整合为“一件事”“一次办”
提供“一站式”服务
解决群众“多头跑”等问题

苏州市入学“一件事”改革试点
实施方案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江苏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建设的通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2022年普通中小学入学的有关通知要求,改革办事效率,规范操作流程,优化公共服务,确保自然人入学“一件事”一网通办项目高质量完成,现制定如下试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教育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明确要求,简化流程,深化数据共享,推进部门联动,实现全市义务教育段入学事项在线联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体验感和获得感,助推全市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主要目标。按照“减少办事环节、整合办事材料、缩短办事时限”要求,梳理各地关于“公办入学”办理规则、具体条件及程序,最大限度优化办事流程。通过加强信息共享,打破部门壁垒,将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房产信息,法定监护人的婚姻情况,学生的出生证明等内容进行融合再造,通过信息化数据加以固化,实现“数据跑代替人工跑”。推进教育、公安、资规、卫健、民政、人社等部门联合办公,将群众“入学事”“多部门”“多次办”整合为“一件事”“一次办”,提供“一站式”服务,解决群众“多头跑”等问题。

二、重点任务

(一)实现“公办入学”一次办理

1.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服务标准,建立系统联动、部门协同机制,更新办事方式,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不断优化便民服务质量。

2.针对“公办入学”现行办理流程进行优化梳理,对其中“面对面”办理内容归集精简为“一站式”办理,充分发挥信息化的优势,让数据流转代替人为跑动,从而实现“跑一次”的目的。

3.依托省、市数字政府中台,建设苏州市入学“一件事”系统,接入“苏服办”和“苏周到”APP。各县级市(区)自建入学“一件事”系统的,按照统一身份认证和单点登录要求接入苏州市入学“一件事”系统,实现全市统一申报入口、全流程网上办理和办件数据实时上报。

(二)实现政务服务自动化与智能化

1.运用“苏服办”“苏周到”等APP平台,将各部门关于“入学事”的办理节点虚拟化的进行串联、固化,形成以事务办理流程为导向的新型结构模式,实现部门间虚拟联合办理。

2.在数据自动化流转的基础上实现政务服务的前置,要积极运用智能化技术,提升服务引导的精准性和服务供给的主动性,为数字政府探索新的服务模式提供可能。

3.规范做好电子档案的“单套制”归档管理,将办理流程与电子档案归档同步,将文件的管理过程嵌入电子生成的整个过程中,并保障系统的稳定性和保证文件的安全性,实现随办随归。

三、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流程

第一步,法定监护人实名认证登录。法定监护人通过智能手机登录“苏服办”或“苏周到”APP,进入入学“一件事”栏目。

第二步,提供学生的户籍信息。法定监护人输入学生身份证号码并授权后,系统自动获取学生的户籍信息。

第三步,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法定监护人根据提示输入配偶的身份证号码后,通过比对获取配偶的户籍信息(单亲家庭省略该步骤)。

第四步,提供学生学籍信息。系统通过学生身份证号码向省学籍系统比对获取学籍相关信息(幼升小主要判断是否建过小学学籍;小升初主要判断是否当年小学毕业)。

第五步,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信息。法定监护人根据系统提示,提供需要就读所需的合法固定住所相关证明材料(面积不足人均18平方米需要补充唯一住宅证明);无合法固定住所需补充无房(住宅)证明。

第六步,补充其他辅助信息。针对特殊情形,经申请人授权获取相关材料信息。如法定监护人不在一本户籍簿上需提供结婚证、学生的出生证明等。

第七步,生成公办地段学位告知电子档案。按照全流程网办单套制归档标准将一网通办内所有学生相关信息以及办理痕迹等汇集成独立的电子档案,形成入学“一件事”一网通办的电子档案库,供相关学校调阅。

(二)线下报名流程

入学报名原则上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对于法定监护人无法提供学生入学相关电子化材料等特殊情形,将转为线下办理。

第一步,准备材料。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准备好入学相关材料的原件,如房产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出生证原件等。

第二步,现场审验材料。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录入信息,根据提示审核验证材料原件。

第三步,书面通知结果。符合公办入学条件的学生,发放公办地段学位告知书同时按照单套制归档标准生成独立的电子档案,形成学生的入学“一件事”一网通办的电子档案库。

四、技术支撑

(一)线上受理专栏建设

市、各县级市(区)充分利用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事项管理、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等公共支撑能力,加快本地区入学“一件事”系统改造建设,在“苏服办”“苏周到”等服务平台设立专栏,积极向集成化自助服务终端拓展,方便群众线上办理。

(二)推动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

市、各县级市(区)加大对入学“一件事”事项办理相关业务系统的整合力度,推动相关业务系统与本地区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加快推进涉及入学“一件事”相关业务系统的深度对接,有效满足各相关业务部门的需求。

(三)推进相关业务办理数据按需共享应用

市、各县级市(区)按照入学“一件事”事项办理业务流程,梳理数据共享需求、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场景清单,发挥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作用。明确数据共享供需对接、规范使用、争议处理、安全管理、技术支撑等,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依法依规有序共享,不断提高共享数据质量和效率。

(四)建立健全相关业务的数据标准规范

市、各县级市(区)按照国家关于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的标准要求,围绕事项名称与编码规则、事项管理、办事流程、服务规范、服务质量、监督评价等方面,建立健全相关业务的标准体系,细化评价指标,完善评价方法。

五、职责分工

(一)教育部门

牵头负责苏州市入学“一件事”改革总体工作。

牵头梳理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南、办理流程、申请表单和省厅数据对接需求,建设苏州市入学“一件事”总入口。

组织市县两级入学“一件事”对接工作。

(二)行政审批部门

协调公安、资规、民政、卫健、人社等部门,解决入学“一件事”改革难点痛点,协助对接“苏服办”相关工作。

协调各县级市(区)行政审批部门做好各地入学“一件事”的相关工作。

(三)大数据管理部门

负责系统云网资源供给,做好“苏周到”对接、中台技术支撑。指导各县级市(区)大数据管理部门配合做好各地入学“一件事”的需求建设和技术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平台互通、数据互认,主动加强对接,支撑服务入学全流程网上办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依托市政府一网通办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各经办机构要按照“一窗受理、数据共享、部门联动、限时办结”的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入学“一件事”改革顺利开展。各县级市(区)也要在属地政府领导下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成立相应协调机构,统筹推进入学“一件事”改革。要加强组织运营,合理安排各学段的报名时间,强化系统测试和能力支撑保障,确保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

(二)加强配合协调

各地要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各地项目的主要承建部门要根据入学“一件事”系统功能需求,打通系统数据通道,对接苏州市入学“一件事”系统。其他部门要根据工作部署,积极协同配合,对本地区相关业务审批系统、统一受理平台、电子印章系统、电子证照库等进行适应性升级改造。各地要加强对改革涉及法律法规、业务流程、信息管理、保密管理等业务的培训,做好流程优化、系统对接、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应用等工作。办事人员要熟练掌握联办事项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提高服务效率,做到入学“一件事”一站式办理。

(三)加强评价监督

各地要推进入学“一件事”的好差评工作,让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加强对入学“一件事”事项办理情况的跟踪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根据群众的意见建议开展功能、流程、内容的持续优化迭代升级工作,不断提升入学“一件事”的服务便捷度和群众满意度。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载体,多方位的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同时做好政策解读,提高群众对入学“一件事”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积极引导群众线上报名为主,特殊情况线下报名为辅,营造有利于推进入学“一件事”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开展定期督查,通报相关结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能够顺利推进。

来源: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苏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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