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怀孕后,被迫签了离职协议,单位还要扣补偿钱,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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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6 12:25: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用人单位
三个月转正,用人不签劳动合同违不违法?
三个月转正,工资还是按照实习期发,违不违法?
怀孕早期反应大,无法正常工作,还不给请假,这样好不好?
威逼利诱下签了被离职协议,单位并同意用两个月工资补偿社保。现在都被离职不干了,说单位罚款,要 扣补偿钱,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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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6 15:47:4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据你的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另外,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即使在就职时签署过只要怀孕就自动辞职的协议书,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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