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名关注] 12月1日起,促销不得先提价再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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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30 09:2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遇到过
商家先涨价再降价的促销行为吗?
好消息来啦!
明天起,这种“套路”行不通了!

为了规范经营者的促销行为
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
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经营者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

❖ 未标明或者表明基准的,其折价、减价应当以同一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格为基准。

❖ 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折价、减价应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基准。

❖《规定》还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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