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苏州论坛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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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1 15:5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苏州论坛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规则
       第一条 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网络安全,营造清朗网络空间,进一步建立健全苏州论坛(以下简称“论坛”)公众投诉、举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论坛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积极参与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监督。
       第三条 举报受理范围为本论坛涉及的,具有如下性质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一)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所明文严禁的信息,以及其它法律法规明文禁止传播的各类信息。其中,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所严禁的九类信息包括: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违反互联网“七条底线”的信息,即: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社会主义制度、违反国家利益、违反公民合法权益、违反社会公共秩序、违反道德风尚、违反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的。
     (三)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违背中华民族优良文化传统与习惯,以及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的各类信息,包括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
       第四条 举报的主要方式包括:
       1.登录论坛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系统进行举报,网址为
https://www.suzhoubbs.cn/forum.php?mod=post&action=newthread&fid=2。
       2.在论坛主题帖或跟帖下,点击“我要爆料”。
       第五条 举报论坛违法和不良信息时,举报主体应提供与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相关证明证据等举报要件。
       第六条 举报主体应当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第七条 举报信息处置流程为:
       1.论坛管理员根据举报信息,对举报内容进行甄别核实;
       2.根据核实情况作出结论,第一时间对举报信息进行处置,并将举报处置情况及时向举报者反馈,无法反馈的予以注明;
       3.不属于本论坛受理的举报信息,及时向举报者说明情况;
       4.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等内容的重要举报信息,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5.论坛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6.涉及民生举报投诉的帖子在告知用户的情况下投诉至12345解决相关问题。等待12345回复后,第一时间在该帖下面回复用户。
  7.涉及企业侵权投诉请点击“涉企侵权”链接进入江苏省互联网违法和有害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https://js12377.cn/jbrk/index.jhtml,提交投诉。
       第八条 根据需要,论坛可以对本规则进行修订,并以公告等形式告知用户。
       第九条 本规则由苏州论坛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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